發電用煤的質量要求
發電用煤的質量要求:
電廠煤粉爐對煤種的適用范圍較廣,它既可以設計成燃用高揮發分的褐煤,也可設計成燃用低揮發分的無煙煤。但對一臺已安裝使用的鍋爐來講,不可能燃用各種揮發分的煤炭,因為它受到噴燃器型式和爐膛結構的限制。發電用煤質量指標有:
①揮發分。是判明煤炭著火特性的首要指標。揮發分含量越高,著火越容易。根據鍋爐設計要求,供煤揮發分的值變化不宜太大,否則會影響鍋爐的正常運行。如原設計燃用低揮發分的煤而改燒高揮發分的煤后,因火焰中心逼近噴燃器出口,可能因燒壞噴燃器而停爐;若原設計燃用高揮發分的煤種而改燒低揮發分的煤,則會因著火過遲使燃燒不完全,甚至造成熄火事故。因此供煤時要盡量按原設計的揮發分煤種或相近的煤種供應。
②灰分?;曳趾繒够鹧鎮鞑ニ俣认陆?,著火時間推遲,燃燒不穩定,爐溫下降。
③水分。水分是燃燒過程中的有害物質之一,它在燃燒過程中吸收大量的熱,對燃燒的影響比灰分大得多。
④發熱量。為的發熱量是鍋爐設計的一個重要依據。由于電廠煤粉對煤種適應性較強,因此只要煤的發熱量與鍋爐設計要求大體相符即可。
⑤灰熔點。由于煤粉爐爐膛火焰中心溫度多在1500℃以上,在這樣高溫下,煤灰大多呈軟化或流體狀態。
⑥煤的硫分。硫是煤中有害雜質,雖對燃燒本身沒有影響,但它的含量太高,對設備的腐蝕和環境的污染都相當嚴重。因此,電廠燃用煤的硫分不能太高,一般要求最高不能超過2.5%。